各驻区部队: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驻江苏部队拥政爱民工作实施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拥政爱民的规定和指示精神,继承和发扬我军光荣传统,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政爱民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部队战斗力和区生产力的提高。现对驻新区部队拥政爱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用军委胡主席的指示要求统一思想,切实把拥政爱民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军委胡主席在谈到军政军民关系时多次强调: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精心维护军政军民团结。他要求军队要把不断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作为军队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从政治上看待和处理军政军民关系问题。胡主席的这些指示既生动体现了军政一致、军民一致的优良传统,又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拥政爱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和肩负的任务,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标准地做好拥政爱民工作。
(一)加强教育,夯实拥政爱民的思想基础。抓拥政爱民工作的落实,首先要抓好思想上的落实,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把广大官兵的思想统一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上来。要把拥政爱民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新兵入伍、外出驻训和重大节日等时机对官兵不断进行拥政爱民教育,大力宣扬人民群众在战争中的作用,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就没有人民军队的一切,认识到军队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切实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增强做好拥政爱民工作的自觉性。
(二)、改进作风,加强对拥政爱民工作的领导。部队党委(支部)和领导要十分重视拥政爱民工作,自觉把这一工作列入部队全面建设总体规划,摆上党委(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的拥政爱民工作分工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一级抓一级,按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克服“节日抓一阵,节后不过问”的现象,使拥政爱民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要注意研究解决拥政爱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注意研究解决当前军政军民关系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驻新北区部队的拥政爱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把握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求落实上。基层是双拥共建的细胞,只有把双拥共建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细胞,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因此,我们一定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把抓基层抓落实作为拥政爱民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按照全国基层双拥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通过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基层拥政爱民工作达到“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把抓好拥政爱民工作和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双拥共建工作。连队要建立群众工作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军民共建、拥政爱民工作。各单位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都要讲求一个“实”字,从实际出发,办实事、求实效。从平时做起,从一点一滴抓起,少说多做,求真务实,开创我区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
支持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是新时期军民共建、拥政爱民工作的重要内容。驻区部队要认真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的要求,发挥人力、技术、装备和政治优势,支持配合地方抓好“两个文明”建设,群策群力,多作贡献。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部队官兵带头讲大局,讲奉献,在完成战备训练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建设,参加抢险救灾,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切实落实三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指标。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造福人民的事,部队要主动上,积极办。驻区部队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支持地方建设和改革的具体措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地方办实事好事。支援地方经济建设,要始终牢记我军宗旨,严禁市场竞争的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军地关系中去,更不能做影响地方经济建设影响军民关系的事,以维护部队的声誉。要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开展新“三百工程”活动,这既是部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驻区部队各级领导要认清扶贫帮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做到有总体规划,有支援项目,有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经常性开展捐助活动,支援灾区,贫困地区建设的要求,自觉行动,带头捐助,争取走在社会前列。要不断提高军民共建活动的水平。驻区部队要深入贯彻军委、总部和军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合理调整共建布局,正确选择共建对象,克服“嫌贫爱富”的现象,坚持多与学校、工厂、乡村为主结对共建,积极配合地方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军民共建要努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围绕培养社会“四有”新人,提高军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个根本任务,从军地共同的政治信念,理想追求和奋斗目标出发,突出抓好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宣传,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建设,搞好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综合治理,军地形成合力,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软环境。要注意引导官兵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表现出来的顾全大局、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从中吸取营养,促进部队全面建设。
三、坚持严于律己,自觉保持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良好的军人形象,是群众理解、尊重军人的前提。驻区部队要教育官兵牢固树立“纪律就是政治”、“形象重于生命”的观念,自觉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爱,在人民群众面前始终保持良好的军人形象。一要模范执行法规政策。部队在遵纪守法上不能有特殊感,不仅要严格执行部队的条例条令,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要把学习地方的乡规民约、文明守则等规定条约,作为部队经常性思想教育的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遵纪守法观念。要定期检查部队执行群众纪律的情况,及时分析形势,研究整改措施,对违反群众纪律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一旦发生军民纠纷,要及时正确处理,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护短推诿。二要积极开展“三好”活动。驻区部队要按照“三好”的要求和标准,精心设计创“三好”活动的细则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不断推进“三好”活动向深层次发展。要注意培养各个层次的“三好”典型,重视以榜样的力量带动部队“三好”活动的开展。三要自觉体谅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困难。驻区部队要自觉克服新北区富裕,给部队资助多一些应该的思想,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优良传统,尽量通过自身努力克服困难,做到凡是通过自己努力能办到的事,不向地方政府伸手,需要地方支持帮助的事情,不提过高要求,更不能伸手向地方要钱要物,防止军政军民关系中出现物化现象。四要加强团结协作。驻区部队隶属关系不一,担负任务各异,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努力把我区拥政爱民工作引向深入。
二00五年三月二日 |